「施」「受」的閒話!

「施」、「受」兩者之間若是出現了閒話,「施受」行為就很難圓滿;「施」、「受」兩者之間若無閒話,也彼此願意,「施受」行為即可成局;其間,屬於第三者的旁監,也只能限定於「法律」與「道德」規範,其餘的皆不足以構成「正確行徑」。

做為一個現代社會的文明百姓,身為「施」、「受」之外的第三者,目睹「法律」與「道德」所容許的「施受」行為,憑什麼資格多予置喙?憑什麼理由橫加干涉?

行善施財的「施受事件」等同此理,給方樂意,收方接納,「施受」行為即可成局,何況,雙方並未逾越「法律」與「道德」面向,旁人豈可「擋人財路」?

既然如此,旁人憑什麼理由去干預「施、受」者的生存法則?既然如此,旁人憑什麼理由去干預「施、受」者的高低調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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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臺康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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